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合人社秘〔2017〕337号)规定,现将朱红燕等7569名企业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12333。
温馨提示:
一、以下情况不可申请:
1.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雇工等非企业在职职工不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超过12个月不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3.会计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证书、建造师证书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4.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证书申领不可超过1次。
5.同一证书不可重复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附件: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人员信息表2026年第4批.xlsx
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3日